
警方每年都会展开“年柑行动”严打农历新年非法赌搏活动,民众若不想在警局扣留室过年,切勿涉及赌搏活动,不管是在家小赌还是公共场所聚赌。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每逢农历新年期间,很多人都会趁着与家人相聚时,在一起小赌怡情。但其实就算仅仅在家里和家人小赌,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在行管令执行期间,8名华裔男女在巴刹小贩中心档口前聚赌,遭警方扣捕。
在周六(6日)下午2时30分展开骰子行动,在小贩中心聚赌于地点于大山脚百利镇巴刹小贩中心档口前逮捕这些人士。

威中警区主任沙菲益助理总监发文告说,落网者分别为8男女,年龄介于51岁至69岁,警方在现场充公52张扑克牌以及1万5980令吉现金,所有落网者皆承认。
警方在过去几年的年柑行动之中,不但出动全国各地的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警员,武吉阿曼反黄赌黑特别行动部队也会参与行动。
若在公共场所聚赌,则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搏法令7(1)条文下受到对付,并可在公开场所赌搏法令7(2)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聚赌可分为在室内(Rumah Judi)和公共场所(Tempat Awam)。如果在室内聚赌,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6(1)条文下被控,罪成可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提供聚赌地点的屋主或业者,则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4(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少5000令吉和最高5万令吉,也可被监禁3年。

警方援引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刑事法典269条文和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扣查他人。